这其实是一篇议论文,本来不应该属于这个栏目的。
先给结论吧:处理纠纷,还是应该先通过内部渠道解决,解决不成再借助外部力量。
生活中太多不如意,乃至潜规则了。乃至于我们似乎形成了一个定势思维:投诉的受理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人,投诉了也没用,甚至可能遭白眼和报复。
就像某个经济特区。一位外地人告诉我,她在 90 年代到了那里,感觉市政管理一塌糊涂,想投诉。一位本地同事听到这说法,说:投诉?我们这边没人投诉的。
投诉似乎是一种现代处理纠纷的方式。我们觉得不适用,是因为这片土地沉积的人情太深。
但是有些事你觉得实在受不了了,想解决问题。火锅店那个倒开水的,“电信局”那些“乱”收费的,买了个锤子好像使不上力,还有某个办事窗口的干部。
现在我们有自媒体啊,好,把你发上微博,朋友圈,之类的地方。比投诉还有用,看你怎么办。
然而我们并不总是对的,不能太自信。员工态度不好,找主管乃至老板说一下就好了。买的东西不好使,还没问售后怎么用你着什么急。通过内部的所谓投诉机制,能解决一半的问题。
好了,不试着内部解决而尝试直接公开出来,结果是什么呢。那个火锅店的顾客,一定很后悔自己怎么真成了舆论焦点。一条“公诉”某产品的帖子,下面都是人们讽刺他的回复。或许人的无知和缺点在公众平台上才能体现得完全,但是,“曝光”其他人,必然会对他们造成些许伤害。如果你真的错了呢?他们的伤害怎有那么容易补偿。
所以,“曝光”别人之前,先试着跟他们联系看看,与人为善,他们或许就能把问题解决了,大家相安无事。君子之招不管用,再去曝光也不迟。
就像前段时间沸腾过又自然冷却了的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和人民日报之间的抄袭门。出头的 @博物杂志 每次都会先联系对方,确认没人理,才会把抄袭情况曝光出来。
我们不愿正当地联系对方,或许就是怕他们不理睬。但我们至少,也得像博物君一样,试着联系他们一下。
现在很多地方的投诉机制越来越成熟,像国家邮政局,像工信部。但请注意,他们的投诉机制有一个前提,先跟涉事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到国家大衙门。
只是怕,处理纠纷的时候,习惯了自媒体时代的我们,跳过了该有的步骤,反而让自己和别人陷入了些尴尬。
前几天我亲身遇到这种事,感觉到了自己的一点耻辱。对不起自己的班长同时,还是觉得,这个题是该写写。